10月1日生效!越南新税法出台,工业园区免税“红利期”结束?
越南税收政策正从“普惠制”转向“精准激励”,中企需重新规划投资策略以应对变革。
越南国会于2025年6月14日正式通过了第67/2025/QH15号《企业所得税法》,新法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生效,并适用于2025纳税年度。这一改革标志着越南税收政策从“地区导向”向“产业导向”的深度转型,旨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、促进绿色经济发展,同时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。
? ? ?01政策改革背景
越南“十四五”规划明确了“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30%”和“高端制造业突破发展”的目标。在此背景下,税收政策需要从“普惠性地区补贴”转向“精准产业扶持”。
越南数字经济规模年增长率超过20%,但核心技术服务仍依赖外资,需要税收优惠吸引数字技术研发、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领域的投资。
同时,半导体、汽车组装等产业链环节成为越南产业升级的关键。由于本土企业技术薄弱,需要借助外资补强,因此半导体全产业链(研发、设计、封装等)及汽车制造被纳入优惠范畴。
过去以“工业园区”和“经济区”为核心的地区性优惠暴露出明显弊端:地区性优惠导致资本盲目流入低附加值产业(如传统加工),而战略产业因缺乏针对性支持难以突破。
非园区企业与园区企业税负差异悬殊,破坏市场公平,且部分企业利用“税收洼地”空转利润,引发税基侵蚀。
? ? ?02 新法规生效时间与过渡安排
新法规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,但具有重要的过渡性安排。
对于现有投资项目已享受的税收优惠,原则上可继续执行至优惠期满,体现了“法不溯及既往”的原则,为企业提供了适应新规的缓冲期。
2025年10月1日后启动的新项目或扩建项目,则必须完全适用新法规。
需注意的是,新法规将适用于2025年整个纳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,企业需要立即开始评估新规对当前年度税务状况的影响,而不是等到2026年申报时再行调整。
? ? ?03 新规核心内容与变化
取消工业园区优惠税率
企业入驻工业园区,无法再享受基于地理位置的免税期和税率减免。
新法规仅对困难地区、特别困难地区、经济区、高科技园区提供优惠,与此同时地域优惠目录增设了高科技农业园区、集中式数字技术园区。
调整税率及引入分级税率
新法引入了分级税率制度,针对中小企业设立了两档优惠税率: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(约90万元人民币)的企业适用15%的税率;年营业收入在30亿至500亿越南盾(约90万至1500万元人民币)之间的企业适用17%的税率。
标准企业所得税率仍为20%,但仅此而已。需要注意的是,该优惠不适用于关联企业拆分业务避税的情况,子公司或关联方需整体符合条件。
扩大优惠行业范围
新法规大幅扩大了优惠行业范围,补充了多个战略领域,包括:关键数字技术产品生产、半导体芯片研发设计封装测试、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建设、汽车生产组装等。
根据《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十二条,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行业目录进行了调整,新增了许多内容,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应用农业企业、科学技术企业、投资经营支持中小企业的基础设施(包括技术支持设施、中小企业孵化基地)、投资经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共享工作区以及新闻活动(包括报纸广告)。
扩大免税收入范围
新法规对免税收入范围进行了扩大,包括:对技术研发、创新及数字化转型行业取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,最高期限3年;
从国家预算、政府投资基金获得的用于创新研发的资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;对碳信用、绿色债券利息,及碳信用和绿色债券初次转让取得的收入免税。
具体来说,企业首次转让减排证书或碳信用额的收入,以及持有、转让绿色债券的利息与转让收入,均免征企业所得税。需要注意的是,“首次转让”是享受优惠的前提。
特殊行业税率调整
对于特殊行业,新法规也进行了税率调整:油气勘探和开发的税率为25-50%;稀有和珍贵资源的勘探和开发的税率为40%-50%。
可扣除费用政策变化
新法规扩大了税前扣除费用范围,明确纳入了科技研发和数字化转型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、减排等费用,放宽了以上收入成本配比要求。
同时明确纳入了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、尚未全额抵扣且不属于可退税情形的进项增值税额。
此外,新法规补充了不得税前扣除的费用:每年支付给非信贷机构的贷款利息超过20%的不得税前扣除。
全球最低税与跨境税务调整
新法规引入了收入纳入规则(IIR)补足税抵免:企业因IIR而产生的补足税可抵免越南应纳税额。
在跨境税务方面,新法规强化了征管:外国电商/数字平台在越提供服务,直接认定为应税主体;越南企业海外所得当期申报纳税(已缴境外税可抵免);
外国股东转让股权,按总收益缴税(亏损不可抵减),关联拆分避税无效。
调整非居民税收政策
新法规扩大了常设机构(PE)认定范围,将电子商务或数字平台纳入PE定义,非居民企业通过此类平台在越南取得收入即构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,就来源于越南的所得纳税。
同时修改了资本利得条款:非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越南境内企业权益,转让方需按照交易总金额乘以适用税率缴纳税款。
? ? ?04 在越企业的应对策略
越南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的变革将重塑在越中企的税务环境,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应对:
排查园区项目:确认现有优惠到期日,评估10月1日后新投/扩建计划能否搭末班车。对于已在越南运营的外资企业,过渡条款提供了“政策套利”窗口。
若旧优惠税率更低(如10%),但覆盖业务狭窄,可选择“沿用旧优惠+业务分拆”(将新业务归入新法优惠领域)。
若新法优惠覆盖更广(如企业新增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业务),可选择“转用新法”,扩大优惠范围。
锚定“优先行业”:将产业政策作为投资决策核心要素,积极布局半导体、新能源等高潜力领域。
数字科技与半导体企业可通过业务重构(如在越南设立研发中心、数据中心)享受优惠,降低有效税率。
汽车制造外资若满足“制造与组装”定义,可申请应税收入减免,提升利润空间。中小企业服务提供商可借助“孵化服务”优惠拓展市场。
借力绿色研发抵税:将环保投入、技术升级纳入税务规划,主动申请额外抵扣。
新法规规定研发费用可享受200%加计扣除(需备案技术创新性);节能减排、废物管理等绿色投入,即使不创收也可税前扣除。
借助专业咨询机构支持:新政过渡期存在执行模糊区(如非现金支付衔接),建议联合越南本土税务师或跨境合规的代办机构(如:金兔国际),定制合规方案。企业需借助专业咨询机构的支持,帮助企业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,密切关注政策动向。
越南税改已按下快进键。新税法将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,适用于2025纳税年度。对于在越中企而言,单纯的园区套利时代已经结束,技术突围才是未来。
企业需要立即行动:排查现有项目优惠期限,评估新投资方向,将产业政策作为投资决策核心要素,积极布局半导体、新能源等高潜力领域,方能在越南新税制下持续获得竞争力红利。